昨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佛山保护中心”)授章,市委常委、副市长蔡家华代表佛山市接受印章。这意味着佛山保护中心可以正式开展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预审业务,专利审查周期进一步缩短。
2017年8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佛山市建设“中国(佛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和建材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今年6月20日,佛山保护中心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并于6月26日挂牌。
授章仪式在禅城区绿岛湖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部副部长雷春海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向佛山保护中心颁授了“专利申请受理章”“专利审查业务章”“专利登记簿用章”三枚印章。
雷春海表示,保护中心重点工作之一是深化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为保护中心配置了优质的审查资源,做好了基础性的保障,希望佛山保护中心接下来严把专利申请质量关和保密关,着力为地方培育高价值专利;完善快速维权工作,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做好专利导航和专利运营工作,服务地方产业发展。
当天,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处室也为佛山保护中心开通了业务系统。此前,保护中心已经公布首批获批备案的689家企事业单位名单,以及纳入受理范围的42个IPC分类号和7个洛伽诺分类号。截至目前,共收到备案材料140余份。